要搞清楚是不是所有肥料都要有兩證——肥料登記證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要從肥料管理政策說起。先說肥料登記證。肥料登記是農業農村部(原農業部)負責的行政許可事項。農業農村部將肥料產品分為登記和免于登記兩種管理方式。現行行政許可規章《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實行肥料產品登記管理制度,未經登記的肥料產品不得進口、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得進行廣告宣傳。第十三條規定,對經農田長期使用,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下列產品免予登記:硫酸銨,尿素,硝酸銨,氰氨化鈣,磷酸銨(磷酸一銨、二銨),硝酸磷肥,過磷酸鈣,氯化鉀,硫酸鉀,硝酸鉀,氯化銨,碳酸氫銨,鈣鎂磷肥,磷酸二氫鉀,單一微量元素肥,高濃度復合肥。肥料登記的流程和費用?資陽微生物肥料登記代辦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受理除硫酸銨、尿素、硝酸磷肥、氯化鉀等免于登記和省級登記之外的微量元素肥料、緩釋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等肥料和土壤調理劑產品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農業部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復混(合)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有機肥料、床土調酸劑的肥料登記工作。不過,當前省級肥料登記管理工作有了不少改變,部分省份已取消肥料登記制度。江西省從2014年4月起將“省內復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登記證核發”下放至設區市農業主管部門實施管理。雅安專業農藥登記哪家服務好四川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生產許可證代理、農藥生產許可證代辦代辦-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有機肥料》NY/T525-2021標準已經頒布實施,由于微生物肥料的兩大產品標準《生物有機肥》NY884-2012和《復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15引用了該標準,因此這兩個標準急需修訂,目前《生物有機肥》(修訂)征求意見稿已完成。修訂方向:取消了強制性條款的規定;增加了生物有機肥生產原料適用類目錄;增加雜菌總量限量要求及其測定方法;修改了有機質的質量分數及其計算方法;修改了酸堿度(pH)范圍;修改了抽樣(見6.2);修改了包裝、標識、運輸和貯存;有機質的質量分數(以烘干基計);(二者選一)≥25.0%≥30.0%。
農業部登記肥料申請資料:1《肥料登記申請書》2企業證明文件。境內申請人應提交標注的企業注冊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3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初審意見表。4生產企業考核表。境內申請人應提交所在地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或其委托單位出具的肥料生產企業考核表,并附企業生產和質量檢測設備設施(包括檢驗儀器)圖片等資料;5產品安全性資料。安全性風險較高的產品,申請人還應按要求提交產品對土壤、作物、水體、人體等方面的安全性風險評價資料。6產品有效性資料。7產品標簽樣式。8企業及產品基本信息。包括企業的基本概況、人員組成、技術力量、生產規模、設計產能等。包括研發背景、目標、過程、原料組成、技術指標、檢驗方法、應用效果及產品適用范圍等。微生物肥料還應提交生產用菌種來源、分類地位(種名)、培養條件、菌種安全性等方面資料。。包括原料組成、工藝流程、主要設備配置、生產控制措施。9肥料樣品。《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其他要求。
農藥產品有效成分含量設定原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已對有效成分含量做出具體規定的,有效成分含量應當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未制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或現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對有效成分含量未做出具體規定的,制劑有效成分含量(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劑總有效成分含量)的設定應當符合以下要求:有效成分和劑型相同的產品,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產品,其含量變化間隔值不小于5%(或50克/升);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產品,其含量變化間隔不小于有效成分含量的50%。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數字不多于3位;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數字不多于2位。乳油、微乳劑、可濕性粉劑產品,其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批準登記產品(包括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劑產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液體制劑產品有效成分含量可以質量分數(%)或質量濃度(克/升)表示;以質量濃度表示時,產品質量標準應同時規定質量分數。含有滲透劑或增效劑的農藥產品,其有效成分含量設定應當與不含滲透劑或增效劑的同類產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設定要求相同。申請登記的農藥產品,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可按照相近原則變更有效成分含量。農藥登記的類別,農藥變更登記的類別。雅安農藥生產許可證登記辦理流程
肥料登記政策及法規咨詢?資陽微生物肥料登記代辦
相同原藥,是指申請登記的原藥與已取得登記的原藥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其他主要質量規格不低于已登記的原藥,且含有的雜質產生的不良影響與已登記的原藥基本一致或小于已登記的原藥。相同制劑,是指申請登記的制劑與已取得登記的制劑相比,產品中有效成分含量、其他限制性組分的種類和含量、產品劑型與登記產品相同,其他助劑未***增加產品毒性和環境風險,主要質量規格不低于已登記產品,且所使用的原藥為相同原藥的制劑。相似制劑,是指申請登記的制劑與已取得登記的制劑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劑型相同,其他組成成分不同的制劑。新劑型制劑,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與已登記過的有效成分相同,而劑型尚未登記的制劑。新含量制劑,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劑型與已登記過的相同,而含量(混配制劑配比不變)尚未登記的制劑。新混配制劑,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劑型與已登記過的相同,而***混配兩種以上農藥有效成分的制劑,或雖已有相同有效成分混配產品登記,但配比不同的制劑。新使用范圍,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與已登記過的相同,而使用范圍尚未登記過的。新使用方法,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使用范圍與已登記過的相同,而使用方法尚未登記過的。資陽微生物肥料登記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