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發布時間:2022-1-27 9:37
春節臨近,網購的年貨紛至沓來,然而去年以來很多消費者在收取快遞時發現,包裹上總是貼著印有“掃碼領100元現金紅包”“隨機獎勵2箱牛奶”“掃碼抽:1個保溫杯”等內容的二維碼,看上去頗為誘人,這究竟是春節福利還是營銷噱頭?
誠如有的消費者表示,“信任快遞公司才掃碼,沒想到這不就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套路嘛!”其實,有這樣遭遇者不在少數。畢竟,網購成為習以為常的當下,快遞包裹也不再是稀罕物。而這也成為某些商家的廣告爭搶之地。據悉,這些廣告大多印在快遞面單收寄信息的下方,同時印有二維碼,與包裹信息“融為一體”,占整個快遞面單大約五分之一的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未經消費者同意強制在包裹上張貼二維碼廣告的行為,其合法性令人質疑。誠如專家表示,如果購物成功,快遞及其包裹的所有權歸消費者,快遞公司并不具備所有權,未經授權而亂貼廣告的行為侵犯了該包裹所有人對包裹外包裝的收益權。上述可見,雖然對于此類行為法規并未明確規定,其所給消費者帶來權益侵害也是顯而易見的。
不能讓快遞包裹成為二維碼廣告牟利工具。況且,在快遞封裝用品的國家標準中可以查到“包裝袋任何部位不得印有經營性質的廣告”。所以,對于快遞公司來講,應該增強法律意識,有義務和責任對自己“陣地”上的內容進行審核,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推送廣告,而不能盯著一己私利,甚至不惜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市場監管部門對此不能置之不理。最為基本的,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有關法律,明確快遞外包裝是否可以張貼廣告以及其他具體要求,并及時補齊監管漏洞。況且,通過誘導的方式吸引消費者掃碼抽獎,并把極低的中獎率隱藏在大眾很少打開的下拉式菜單中,已經涉嫌發布虛假廣告,對此更須監管執法有力跟進,拆除市場中的亂象。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此類現象不進行有效治理,很可能會滋生一些不法分子竊取個人信息的行為,造成居民信息泄露。而在“快遞單廣告真實性”的消費者調查中,近半數的消費者表示快遞單上的“廣告”存在宣傳與實際不一致的情況,面單上的“廣告”文字涉及抽獎,掃進去可能是其他APP、理財產品的推廣。這都是對消費者的“套路”。
當然,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講,應該增強防范意識。面對誘惑,應該增強防范。比如,快遞單廣告中的“免費抽”“待領取”“1元抽”等“福利”并不能確保真實性和安全性,就應該多加小心。同時,當權益遭遇到不法侵害時,要勇于依法維權,切莫因為不值當或者損失小,而放棄維權,否則只能會縱容不法行為的一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