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商物流網 發布時間:2019-10-21 9:10
日前,我們于工信部官網了解到,2018年8-12月,在工信部開展的2018年度車輛生產一致性專項檢查過程中,發現并確認新大洲本田、浙江飛碟以及東風柳州三家車企部分產品不符合《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中關于生產一致性管理的相關規定。因此,對以上三家企業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涉事的三家企業中,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受罰的原因為,其生產的SDH1200DT-2型電動兩輪摩托車制動性能和申報車型信息中不一致;浙江飛碟公司為,其生產的浙江飛碟FD3101P63K5-2型自卸汽車排氣污染物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此外,東風柳州生產的型號為LZ4250H5DB的牽引汽車燃料消耗量同樣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工信部責令以上企業停止生產和銷售違規的產品,并撤回產品公告;同時進行為期6個月的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其對《公告》新產品申報資格,待整改完成后再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這也不是工信部第一次對車企做出類似處罰。此前一周,工信部就公布了對11家企業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包括山東鴻運達專用車有限公司、長春扶桑汽車改裝有限公司、河南豪駿專用車車輛有限公司、河南皇馬車輛有限公司等企業,同樣是因為這11家車企的部分產品不符合《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中關于生產一致性管理的相關規定。
特別提醒:本網內容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本站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若本網有任何內容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聯系我們,本站將會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